参议院弹劾法庭于9月29日裁定,副总统萨拉·杜特尔特不必在审判中自证其罪,包括认证被要求的财务文件。尽管检方表示愿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放弃这一要求,法庭主审法官弗朗西斯·埃斯库德罗认为有必要明确这一原则,以便指导当前的诉讼程序,且保障被告的宪法权利。他强调,任何加速审判的步骤都不得侵害被告的基本权利,并确认杜特尔特享有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。
检方代表切尔·迪奥克诺提到,若能促成律师之间的协议,或许能够省略部分证人出庭,简化审理程序。但法官指出,检方无法仅凭请求来转移举证责任至杜特尔特身上。因此,法庭裁定不能强迫被告回应任何承认请求。
迪奥克诺阐明,如果律所能够达成协议,检方会放弃要求提交杜特尔特及其配偶财务文件。杜特尔特的首席辩护律师希拉·西森则表示,应在检方提供证人证言时决定相关文件的处理,而非当前直接做出协议。她指出,辩方尚未完成对财务文件的全面审查,因此需要更多时间和准备,以便评估接受检方提议的可能性。
这一裁定明确了证据认证的界限,接下来的审理中,检方只能依靠证人证言和书面证据来证明涉及的财务记录,而不能依赖于承认请求以开启简化的举证流程。参议院弹劾法庭将继续进行证据的质证,围绕杜特尔特的资产申报和商业持股文件展开进一步的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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